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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完善与衔接

来源:船舶标准化与质量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6-16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一、野生动物保护立法及实施情况检视 (一)野生动物立法保护范围狭窄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是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国际公约,该公约系于1973年6月在美国首都华盛顿所签

一、野生动物保护立法及实施情况检视

(一)野生动物立法保护范围狭窄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是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国际公约,该公约系于1973年6月在美国首都华盛顿所签署,其中规定的濒危野生动物名录归类成三项附录。但是名录所涉范围仅限于部分珍稀野生保护动物,而忽视了一般野生动物的保护,从而成为广大野味市场“钻漏洞”的法外之处。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颁布实施,历经四次修订,对于珍稀重点野生动物进行分层级保护。其中第十条规定了法律所保护的野生动物都被收录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这三种名录以外的野生动物不受该法保护。

当然,我国还有其他提到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渔业法》《畜牧法》《草原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务院关于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贸易的通知》《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法管理费收费办法》《国家重点保护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但这些法律法规都把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局限于部分珍稀动物范围内,而不在名单上的动物则没有任何明文限制。从长远野生动物生存环境来看,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不应该仅停留在其生物价值上,还应该考虑到人类的防疫性价值。一般野生动物也是具有保护价值的,同时其身上也具有可能威胁人类生存的病毒。

(二)《野生动物保护法》与相关部门法的衔接不足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与相关部门法没有更为有效的衔接。一方面,与《刑法》的衔接不足。该法属于环境法部门,而要实现环境刑法的作用最重要的是加强环境法与刑法的衔接,让环境法的精神和理念在刑法中得以体现,才能更好地发挥法律效用。而衔接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因为《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范围仅限于部分珍稀动物,导致《刑法》中规定的保护范围过于狭窄。例如,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走私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均主要保护的是珍稀野生动物,而对于一般野生动物的捕猎等违法行为未有确切规定。其二,未有关于非法食用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无法落实罪行法定原则。对于食用野生保护动物,《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条及第四十九条均规定禁止个人食用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及其制品和违反义务所应负担的责任。但是《刑法》仅在第三百四十一条中规定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送上餐桌流程中的生产制作、经营与私自食用野生动物等罪名却未有体现,对于经营制作及出售和食用所导致的大规模社会公共安全事件应当如何处置规定也处于空白状态。其三,入罪标准过于片面。目前《野生动物保护法》关于野生动物的价值衡量考虑的大部分是其经济价值,而遗传价值、生态价值未得到特别重视,衔接到《刑法》入罪标准也是过于侧重经济价值,如非法获利金额等财产性犯罪较多。但是野生动物具有多重价值,对于非正当来源的野生动物,即使其经济价值可能不高,但是难免具有一定的疾病传播性,若不加以刑罚措施,难以震慑相关违法行为和犯罪分子。另一方面,《野生动物保护法》仅可以约束野生动物。而家养动物对于潜在疾病的引发也具有一定风险性和可能性,因此,应当在《传染病防治法》中增加相关家养动物的检疫、管理等一系列内容。

(三)野生动物行政许可制度

目前,无论是国家或地方的重点野生动物保护还是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只要符合规定的驯养条件,就可以取得许可证进行经营、驯养等行为。目前,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共规定了5项行政许可,①但是并未明确规定许可的取得程序、条件、信息公开途径等,而是将权力下放给地方县级以上行政机关进行自我规定,这就导致许可证机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容易被一些滥用权力的公职人员所利用而进行不法牟利。例如,2018年江西省森林公安局公布的一起贩卖野生动物案中,涉案动物1.7万余只,销售网络覆盖全国15个省份。据专案组透露,一些公职人员参与贩卖,为不法分子非法开具运输证明文件,充当保护伞,为犯罪活动提供便利。

由于许可证制度存在的巨大漏洞,被不法商家利用建立了黑色利益链条:从捕猎野生动物开始,捕猎人员将猎到的野生动物卖给中间收购商,中间收购商往往再出售给更高级别的收购商(高级别的收购商一般具有林业相关部门颁发的驯养繁殖野生动物许可证),从而将不法商品洗白流入市场。可见,许可证制度的漏洞与执法羸弱、散漫,造成了野生动物买卖黑色利益链条的形成。


文章来源:《船舶标准化与质量》 网址: http://www.cbbzhyzl.cn/qikandaodu/2021/0616/12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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