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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标准化工作资助办法》出台,企业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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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来源:大众日报 □记者杨修平 通讯员邹云红报道 近日,烟台市标准化工作经费办法(以下简称作为《办法》)正式发布。 《办法》共15项,规范了不同类型标准化项目的资助限额、认
来源:大众日报
□记者杨修平
通讯员邹云红报道
近日,烟台市标准化工作经费办法(以下简称作为《办法》)正式发布。 《办法》共15项,规范了不同类型标准化项目的资助限额、认定依据、申请程序和监督评价要求,企业最高可获得100万元资助。
《办法》的主要资助范围包括: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组织制定团体标准,在社会团体中有效实施并取得突出成效;承担国际、国家、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和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工作;完成国家和山东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荣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完成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获得良好行为企业标准化证书;其他在市、省、全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标准化成果。
对资金数额的详细规定也备受关注。其中,主持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主持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最高主持的同类标准实施50%的资助额度。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按照参与程度确定资助标准,按资助金额的10%-30%负责同类标准的制修订。此外,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和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工作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和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工作的,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的资助,用于承担山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的工作。
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二、三等奖的项目,最高可一次性获得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资助;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对取得5A、4A、3A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的,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为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顺利申请资助,烟台NQI平台及时调整页面,新增标准化资助主题,充分发挥“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特色。企业可通过平台标准化资助页面查阅《办法》正文及政策解读、申请指南等资料,并可下载申请表。平台还开辟了专区,方便各县(市、区)集中申报材料,解决了无法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大附件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申请人来回奔波的问题。
文章来源:《船舶标准化与质量》 网址: http://www.cbbzhyzl.cn/zonghexinwen/2021/0806/1354.html